台南有一對兄弟鬧分家,雙方協議,由弟弟出資200萬,把父母給的房子買下來,請哥哥搬走,不料,弟弟在協議期限的最後一天匯了錢,不讓哥哥進門停車,哥哥卻以還沒收到匯款為由,硬是要停,他開著車朝弟弟撞了過去,差點撞上攔停的弟弟,兩人鬧上法院,弟弟提告侵占、恐嚇及違反家暴令,檢方卻不起訴,讓44歲的弟弟直呼不合理!
父母分給兄弟共有的房子,弟弟出資200萬買了下來,哥哥卻以錢還沒收到為由,不搬出去,而且堅持把車停進來,兩人大聲爭執!
弟弟vs.哥哥:「我不給你停啊!我還沒拿到錢啦!我匯進去了,你聽到沒有啊?我收到錢才有辦法搬啦!」
沒想到,哥哥牽走機車後,準備把車開進來,弟弟攔阻無效,差點被撞上,過程超驚險,他氣炸了,提告哥哥恐嚇、侵占,還有違反家暴令,但檢方卻不起訴,讓他難以接受!
弟弟:「我把錢匯給他了,他就是要搬,6月30日,但是他沒搬,7月1日已經過期了嘛,所以我車就不讓他停這樣,(家暴令)不能對我身體跟精神上的侵害這樣,這是第一點,那第二點我覺得這樣也造成我的恐嚇了,他們都不起訴,我覺得這樣很不合理!」
原來,雙方協議,弟弟得在108年6月30日之前匯款,哥哥隔天搬走,但爆發衝突的這1天,是7月1日,弟弟錢剛匯進去,哥哥說還沒收到錢,因此還沒搬離,檢方認為可以接受,而且哥哥只是停車,也沒違反家暴令規定,判不起訴,檢方說,男子如果不服,可以聲請再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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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拒絕家暴,尊重身體自主權,請撥打110、113
◎反霸凌專線:0800-200-885
◎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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