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63歲的張先生,去年11月到泳池游泳,卻不幸溺斃,家屬看了監視器,提出質疑,當時泳池裡的三名救生員,一人在清潔,一人在休息,只剩一個人盯場,卻沒在第一時間發現,男子經過掙扎最後沉入水中,其他泳客發現幫忙拉人,被救上岸送醫不治,但游泳池業者強調,人員配置都符合規定。
男子水中走路,走著走著,突然往下沉。
死者家屬張小姐:「他現在走了兩三步,之後慢慢的頭就沉下去了。」
死者家屬張小姐:「一個救生員再另外一個小池裡面,就是做清潔的工作,另外一個他進去休息室在做休息吃飯了,所以實際上在池邊,坐著坐在那邊看的救生員只有一位,離我爸爸最遠的泳池邊。」
張小姐質疑,3名救生員,只剩一人盯場,沒能在第一時間發現他爸爸溺水,才錯過搶救時機。
死者家屬張小姐:「如果他掙扎的時候,如果其他救生員有在泳池邊,巡邏做他們救生的義務的話,其實我覺得我爸爸應該是可以被救回來。」
事發在去年11月,高雄三民區一間游泳池,業者說當時是清場時間,但有開放會員進入,救生員配置符合標準,否認疏失。
游泳池經理吳家華:「休息時間但是我們人員還是一樣,就是符合規定,三名(救生員)的配置都在現場。」
其他泳池業者卓長謂:「一個一定要在泳池旁邊,一個一般都會站在SPA旁跟泡湯池這邊。」
長35米或25米的游泳池,都是一般最常見的,按照教育部規定,水池面積375至750平方米,救生員配置至少2名,超過750平方米至少三人,更大型的戲水池救生員就要4名,而且得親自在場執行任務,緊盯泳客的一舉一動,確保出狀況馬上能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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