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郭姓女子和前夫蘇姓男子離婚,不料1個月後,蘇男因車禍身亡,郭女得知後疑似要爭奪對方留下的遺產,尤其是位於北市萬華區的房子,竟謊稱離婚協議書無效,還控告見證人林姓男子偽造文書。為此林男反駁,指稱蘇男早就不愛郭女,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查無離婚協議書造假的事證,予以林男不起訴。
檢警調查,60多歲的蘇男因車禍過世,生前其名下有1棟位於北市萬華區的房產,自己則是在新北市三重區租屋,他還當起二房東,把其中1個房間轉租給林男,自己和郭女則是各有各的房間。
蘇男生前和郭女是一對夫妻,但在2018年底就已經離婚,林男還是見證人。不料蘇男在2019年1月,在和新歡外出約會時,騎車行經福和橋時不慎發生車禍過世,事件發生後沒多久,郭女疑似為了要保留遺孀身分,爭奪蘇男留下的房產,反對林男提起告訴。
郭女主張,她並不想和蘇男離婚,林男並未親眼見證,卻擅自在離婚協議書當起見證人簽名,控告他涉嫌偽造文書;對此林男則反駁,強調蘇男早就愛上別人,而且對方找他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時,自己都在一旁親眼見證。
由於雙方各說各話,檢方傳喚蘇男胞弟,他透露哥哥有多次離婚和再婚的紀錄,當時和郭女離婚後,哥哥還很開心地宣布「我恢復單身了!」經過比對,檢方採信蘇男胞弟的說詞,認定蘇男生前已經移情別戀,林男被指控偽造離婚協議書的部分罪證不足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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