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一名女騎士,去年1月間違法騎上高速公路,被一名賓士駕駛攔車,還拔走車鑰匙,事後女騎士提告強制等罪名,檢方認為是「符合緊急避難」條件,加上女騎士違規在先,因此不起訴,氣得女騎士在臉書公佈駕駛相片、姓名以及他住家透天厝外觀,害得自己跟另外兩名網友被賓士駕駛反告公然侮辱和違反個資,判賠共21萬元。
影片事後被PO上網,引發網友論戰,白牌機車違規騎上國道確實違法,女騎士表示自願受罰,但是賓士車主攔路逼車,甚至事後拔鑰匙,因此決定提告強制、搶奪等罪名,但檢方認定賓士駕駛確實有強制行為,但符合緊急避難條件,加上女騎士違規在先,因此不起訴。
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(2019/1.16):「看到這個機車騎士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危險,所以他就是直接用車把她攔下來,避免她繼續在高速公路上。」
被攔路逼車還拔鑰匙,女騎士不滿,將影片PO上臉書社團,公開揭露賓士駕駛姓名和相片,號召車友到警局湊熱鬧,甚至公佈對方的住家透天厝,引來另外兩名網友留言謾罵。
賓士駕駛覺得自己遭受霸凌,更擔心家人遭遇不測,罹患焦慮失眠等症狀,因此反告對方公然侮辱、違反個資,對女騎士和兩名網友提告,事後法院判決三人各需賠償14萬、5萬和2萬元的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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