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一名已婚邱姓工程師與張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,張女得知正宮懷孕後,不僅登門嗆聲,還指點邱男「移動床位」後再與妻子行房,這樣就能動到胎氣導致正宮流產,邱男覺得張女太可怕才決定提出分手。深受打擊的正宮甚至因此一度發生「宮縮」現象,於是向張女提告,日前獲判賠償40萬元。
判決指出,邱男與張女為竹科某公司的同事,張女明知邱男已經結婚,卻仍與他發展婚外情至今年3月,2人熱戀期間,張女不僅製作卡片向邱男示愛,還與邱男多次發生性行為。邱男得知妻子懷孕後,欲切斷與張女的不正常關係,但豈料張女氣得闖入他們家公布2人關係,還破壞門口的監視器。
張女堅持要邱男與她繼續進行這段關係,並要邱男讓妻子流產而出言威脅,導致妻子一度嚇到宮縮,需要服藥控制。今年3月張女又教唆邱男帶妻子去墮胎,經過這麼一鬧,邱男再次提出分手要求,張女就改以電話與訊息的方式不斷騷擾,還威脅要找陳女進行報復,妻子身心受創之下,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對於被指控為小三,張女指控「邱男才是加害者」,2人開始交往時他隱瞞已婚事實,張女得知真相提出分手,卻遭邱男百般糾纏,之後更由愛生恨,匿名在成人網站中公布她的資料,忍無可忍之下才決定離職,更強調邱妻出現宮縮現象一事,並無法證明與她有關,指控邱男只是為了藉此向妻子宣誓效忠而已。
邱男證稱,與張女初識時她曾說「你結婚了很可惜」,與她多次發生性行為後,有次知道妻子懷孕就很生氣,還跑到家門口拍門,甚至一直傳訊息要求墮胎,還指使他移動床位之後再行房,這樣就能動到胎氣導致流產,他無法接受此要求,提出分手後還一直說要讓他「絕子絕孫」。
新竹地院法官審理認為,從證據來看,是張女不顧邱妻懷有身孕仍做出騷擾行為,也無法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的說法,無法採信她的說詞,顯足以破壞他人婚姻生活,且情節重大,最後判張女賠償正宮4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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