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大雅一處涵洞,經常發生「會車」狀況,9日傍晚還有機車跟汽車,因此僵持在涵洞裡面,不過交通法規,雖然有規定隧道不得會車,要互相禮讓,先進去的車輛可以優先行駛,但會車不禮讓目前則無法可罰。
轎車駕駛跟機車騎士,卡在涵洞裡雙方氣pupu,誰也不讓誰先過去,機車騎士索性直接手插口袋,機車靠邊停閃著燈,就是不後退要轎車直接開過去。
事發地點在台中大雅,信和路一處國道下的涵洞裡,9日傍晚轎車駕駛先開進涵洞,在快要到出口時,機車騎進來會車了,騎士必須緊貼轎車,才能勉強過去,駕駛爆氣認為後車應該禮讓。
記者李采穎:「(像是這種大車開進涵洞涵洞幾乎被塞滿,如果這個時候又遇到機車其中一方就得讓步)。」
非當事騎士:「(都會禮讓,不會硬擠注意安全為主)。」
非當事駕駛:「(基本上都會讓)。」
為了安全著想大部分駕駛跟騎士,都不會搶快行經涵洞時,看到對向有車都會先停在外面等。
附近工廠員工:「(常車禍(里長議員)都來看過3、4次會車我們也會幫忙疏導)。」
會車狀況頻頻發生,附近工廠也感到困擾,表示里長、議員也多次,前來查看想改善狀況,不過在涵洞會車了應該誰要讓誰?
照理來說先進去的車輛,有優先行駛權,後車則是要禮讓,但遇到雙方互不相讓情形,目前則是無法可罰,只能各退一步以免發生口角,浪費彼此寶貴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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