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鄭姓重機騎士行駛快速道路,遭蔡姓水產店老闆駕駛小貨車惡意逼車擦撞,屏東縣警局說已對蔡男開出兩張罰單,涉強制罪部分也正偵訊釐清案情,後續將移送檢方偵辦。
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指出,經檢視路過民眾行車記錄器影像,發現水產行老闆有「惡意逼車行為」及明顯「違規行駛路肩」等行為。
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惡意逼車部分,處新台幣6000以上至2萬4000元以下罰鍰,吊扣車牌3個月;另依「行駛於快速公路,未依規定使用路肩」也可處30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,逕行舉發在案。
刑責部分,蔡男危險駕駛行為觸犯刑法強制罪以及公共危險罪,最重分別可處最重可處3年以下、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。
屏東警分局萬丹分駐所晚間已找到蔡男說明釐清案情,後續將移送檢方偵辦。至於有網友起底蔡姓老闆有多項交通違規紀錄,警方則無法證實。
另外,針對屏東縣警局在臉書說明稱「不慎擦撞」,遭質疑為小貨車護航,事後還重新發文。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呼籲,切勿把事故看成逼車文化下的不慎擦撞。希望作為公權力部門的警政機關,正視惡意逼車的嚴峻問題,不要未審先判。
鄭姓男子26日下午約3時許騎乘大型重機,行經屏東縣萬丹鄉台88快速道路,遭蔡姓老闆駕駛的水產行小貨車從右側路肩超車擦撞,導致重機騎士倒地滾落,所幸騎士奮力爬到路肩才沒遭追撞,但全身有多處擦傷。
鄭男返家後在臉書貼出自己全身貼滿紗布的照片表示,小貨車駕駛一路逼車,質疑難道「重機騎上快速道路就該死?就活該被撞?」不料,水產行遭網友出征,竟在臉書留言回應,「是重機不讓路,不是我們逼他車」。
水產行眼見風波越演越烈,今天凌晨終於在臉書發文致歉表示,會盡最大的誠意及能力來彌補受傷騎士,再次跟傷者及大家說聲抱歉,「我知道我錯了,希望大家能給我機會來彌補這件事情。」但仍難平息眾怒。
重機車友們為此號召今天下午前往水產行抗議,並在現場起火烤蛤蜊、棉花糖,活動在下午4時結束解散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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