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詐騙集團在雲林租下透天豪宅,開業詐騙才兩個月,已經獲利數百萬元,警方埋伏攻堅,抓到12名成員,其中一名蕭姓主嫌從19歲時開始當車手,一路往上爬,後來變成第一二線詐騙成員,15年後自立門戶,變成集團首腦,不過現在被捕,最重可判10年以下徒刑。
遠方這處獨棟豪宅不只被包圍,還有人爬上二樓,一樓這裡10幾20名便衣警察和調查局人員也要攻進去。
員警先用鐵鎚敲破外邊玻璃,裡面還有一層防盜鋁窗,超過180公分的壯漢員警,拿著鐵撬用力砸了好幾分鐘,最後再換成鐵鎚,終於砸出一個小洞,數十名員警入內攻堅。
警方衝進裡頭,因為這裡是詐騙集團的基地,10幾名成員日夜都在這兒打電話騙錢。
員警:「趴下,趴下,趴著,趴著。」
雲林縣調查站調查官邱勤惠:「在攻堅的過程的時候,就發現他們集團成員已經在破壞他們所使用犯案工具的痕跡。」
集團詐騙基地選在雲林大埤鄉,每月砸4萬八租下這三樓電梯豪宅,成員甚至各有自己房間,還有專人負責煮飯,包三餐,生活環境相當舒適,桌上甚至還擺了一包向紫南宮借發財金的紅包袋。
雲林縣調查站調查官邱勤惠:「因為新冠肺炎的時事熱潮,對大陸地區的不特定民眾,發送這個已經核撥醫療保險費的簡訊,誘使受害人心生畏懼。」
詐騙經驗逾15年,似乎不怕被抓,因為詐欺刑期不重,19歲當年,蕭姓主嫌車手被捕,最重只會被判5到6個月,甚至易科罰金最多18萬元,10年前當上詐欺一二線,刑期稍微重一點,但頂多關一年就出獄,不過現在已經修法,而且他還是集團首腦,根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,最重可處10年以下徒刑,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,還有強制工作3年。
雖然在戲棚下站久了,主嫌從車手一路當上了首腦,但偏偏走上的是一條歹路,這終點站還是得走進監獄牢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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