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國三女生要過馬路時,突然一輛小黃直接撞上去,當場倒地,司機下車看一看之後,給了50元,然後就離開現場,國三女生的爸爸事後知道,氣炸了,報警指控司機肇逃,雙方鬧上法庭,司機還遲遲不道歉,不過司機解釋,當時他問了女孩三次,有無受傷,對方都說沒有,看她手上有杯飲料摔破了,於是給了50元賠償。
目擊民眾:「她好像因為小也不懂事,就說她沒事,那計程車就上車走了!」
挨撞女學生爸爸:「結果就是拿50元給她,打發她,他就上車走了,他竟然還去摸它,看他車子有沒有怎樣。」
計程車司機:「她那個手上有拿1杯飲料,那飲料破掉(50元賠她)。」
爸爸說,當時女兒的膝蓋、腹部及腰部都受傷,撞人的運將竟然給了50元,沒有報警,也沒有留下任何的聯絡資料,讓他氣炸了,他控訴運將一句道歉都沒有,開庭時,也否認肇逃。
挨撞女學生爸爸:「檢察官問他說你承認你肇逃?他不承認,他講一句話而已,我是應注意未注意。真的,真的很生氣!到現在一句道歉都沒有。」
計程車司機:「我開得很慢,一看到人影我就馬上煞車了。我問她有沒有事?我問她3遍,她就說沒事啊,我說要不要看醫生,她說不用。」
三民派出所長蕭余鱗:「如果說沒有立即報告警察機關,自己私下和解的話,都有可能,或者是離開現場的話,都有可能構成肇事逃逸。」
運將否認肇逃,強調是女學生自己說沒受傷,他才離開現場,但女學生的爸爸難以接受,要尋求司法途徑幫女兒討回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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