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私校的男大生,從2月底開始,一連犯下4起性騷擾事件,4位受害者都是年輕女性,犯案地點包括健身房、圖書館,甚至還有大樓電梯口,法院裁定羈押49天後,以2萬元交保,被害者因為身心受創,除了刑事告訴,還要求附帶民事賠償。
記者許祐祥:「當時李姓男大生,鎖定被害人後,一路沿著人行道,走到南區一間健身中心。」
男大生趁女子,搭手扶梯時,趁機偷襲她,下手完馬上落跑回家,犯下第一起性騷擾案件。
男子得逞後,沒就此罷手,而是跑到台中南區一間藥妝店,尋找第3位被害女性,先在門口左顧右盼,等她一走進店內,跟著上樓梯跑到2樓又再度性騷,女子報警後,檢警循線逮到人,向法院申請羈押獲准。
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:「對女子做襲胸、摸臀等性騷擾的行為。」
據了解,20歲李姓男大生,就讀台中一間私立大學,羈押期間校方查出,他還曾在學校圖書館,刻意靠近女同學,對她上下其手,前前後後一共犯下4起性騷擾案件,誇張的是男大生犯案時,還有交往中的女友。
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:「這樣子反覆的實施同一犯罪,檢察官在偵訊之後,向法院來申請羈押獲准。」
檢察官說,男大生被羈押49天,4月29日以2萬元交保,偵查終結後,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他,最高可判處2年有期徒刑,被害者都是年輕女性身心受創,除了提起刑事告訴,還要求附帶民事賠償。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,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、勇敢說不,請撥打113、11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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