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謝姓人妻,日前意外在張姓丈夫手機中發現與陳姓小三的曖昧訊息,於是開啟手機中的「尋找MY-IPHONE」功能,帶著兩個孩子追蹤定位到當時人在汽車旅館的老公,事後氣憤向兩人提告,並索賠50萬元新台幣。經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,認為被告侵害原告配偶權屬實,判處張男、陳女須賠償謝女2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謝姓妻子去年2月間在丈夫張男的手機中,發現他與陳女的LINE對話內容,其中包括「親愛的你在哪?」、「你也很明白這份感情,我也受盡委屈‧‧‧你竟然可以說你沒愛我,等於把我殺死」、「老公愛你,好愛你‧‧‧親愛的到家了嗎?一切都因為愛你不是因為你‧‧‧」等文字訊息。
謝女隨後於去年2月9日、10日及12日發現丈夫與陳女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,懷疑兩人不正常交往,且至少發生3次通姦行為。夫妻倆的女兒事後也出面提供證詞,母親當時透過「尋找MY-IPHONE」定位到父親在彰化一間旅館,全家親眼目睹父親與陳女開車出來,隔幾天又跟隨父親的車到土城一間旅館。
謝女出庭時稱,丈夫過去曾將自己的手機密碼告訴她,她才能解鎖看到兩人的曖昧對話。不過,張男卻矢口否認與陳女的LINE對話紀錄,陳女則稱「當時我吃了安眠藥迷迷糊糊,我剛跟男友分手,應該發給很多人,應該有發給他(張男)」。經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,最後依損害賠償判處張男、陳女須支付謝女20萬元新台幣,對於原告其餘之訴則予以駁回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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