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網紅張姓空姐,去年5月與洪姓攝影師趁工作之餘發生親密行為,唐姓丈夫得知後,憤而以刑事罪提告兩人通姦,經桃園地院審理後,依妨害家庭罪判處張、洪兩人3個月有期徒刑確定。張女與丈夫離婚後,反告對方誹謗罪名,唐男最後被法院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唐男先前在臉書社團「爆料公社」發文指控,妻子張女去年5月間把洪姓攝影師帶回家中,隨後發生親密行為,甚至將過程錄影,他為了找出兩人通姦物證,不僅翻對方的對話紀錄,還聘請徵信社買到影片,但此舉已經觸犯妨害秘密罪。
經桃園地院審理後,檢察官認為洪男明知張女與唐男有婚姻關係,仍趁工作之際實行通姦、相姦之行為,破壞家庭倫常。女方雖然否認犯行、態度不佳,但同為被告的洪男則坦承指控,敘述過程也與唐男爆料的內容相符,最後依通姦罪分別判處張、洪兩人3個月有期徒刑,且洪男須依民事損害賠償,支付唐男20萬元。
張女與唐男離婚後,因對方先前在臉書爆料的內容對她造成名譽受損,最後反告唐男誹謗。判決書指出,唐男因坦承犯行、非無悔意,因此被法院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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