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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發現場監視器只拍到竊賊的腳,一樣能破案!台中縣發生一件腳踏車竊盜案,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,畫面只錄到竊賊的下半身,警方不放棄,再調閱附近監視器比對,發現另一個騎著機車的男子,褲子、鞋子跟偷車賊一模一樣,靠著只有下半身的影像,還是成功抓到這名偷車賊。
下午3點,竊賊就在便利商店外偷腳踏車,他先是鬼鬼崇崇剪開大鎖,這時突然有路人經過,他立刻假裝若無其事離開,等到人都走光了再把腳踏車騎走。警方:「他是剪完(鎖)以後才去偷的。」記者:「剪完抬出來就看到有人來?」警方:「他就趕快先離開再回來。」
光天化日下,腳踏車連停在超商外都會被偷,失主報案,警方調閱監視器,卻只有錄到偷車賊下半身的蹤影,因為長相看不到,警方只好從褲子、鞋子等特徵找線索。
警方:「根據我們歹徒穿著他的褲子、鞋子,平底鞋,還有運動褲旁邊有一條紅色條紋,我們往前調閱監視器,最後在案發前15分鐘,發現有一名男子跟他穿著一樣。」
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,意外發現一名騎機車的男子,一樣穿著黑色休閒褲、黑白色低筒運動鞋,跟偷車賊的穿著完全符合,順利抓到有竊盜前科的王姓男子,他坦承因為沒錢,所以才會拿著老虎鉗到處偷車,再以500元價錢賣到跳蚤市場,就這樣靠著比對下半身穿著,警方照樣成功逮人。
◎影片提供:霧峰分局成功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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