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安南區有2戶人家一起拆除舊屋新建房舍,原本只核發3層樓建照,屋主搭建完成後,沒有再申請建照,就連同屋後一起加蓋為5樓高的違章,工務局多次勒令停工不從,最後被依違反「建築法」送辦,2名屋主各被判3個月和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,屋主得知消息後大表不滿,他說,是因為鄰居房屋受損索賠不成才惡意檢舉。
工務局副局長王建雄:「11月5日同年11月5日發出勒令停工,請他們停下來,在11月13日又發了制止不從的一個公文,他們又不停,所以我們又在同年的11月22日依照建築法93條移送地檢署。」
兩名屋主各被判刑3個月及2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9萬及6萬,併科罰金1萬5千元,聽到判決,屋主顯得有點不滿。
屋主:「法院罰16萬8啊,台灣全省台南市大家都違建,是違規不違法,要抓也要全面都抓。」
不過,屋主也聲稱願意受罰,他說,違建會被盯上是因為鄰居房屋龜裂,怪到他們頭上來。
屋主:「他要我們賠整棟新的,我們怎有辦法去賠整棟新的,這都土壤液化區,這都搶建的,這都40幾年了都壞的,東西大家都你看哪一戶不龜裂,不然要讓我好看,讓我蓋不起來,我當然要選擇自己蓋一蓋,去跑法院,讓法院裁決。」
現在,鄰屋毀損部分雙方已進入民事訴訟,至於違建被勒令停工不聽遭到判刑的部分還可以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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