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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留親密照…孩監護權歸夫 妻探視被逼:看1次做1次

編輯 林保宏 報導
發佈時間:2019/05/30 22:53
最後更新時間:2019/05/31 06:24
一名人妻離婚後為了要探視孩子,得忍受前夫的性暴力對待。(示意圖/TVBS)
一名人妻離婚後為了要探視孩子,得忍受前夫的性暴力對待。(示意圖/TVBS)

不少夫妻結婚之後,經過相處發現個性不合,因此會選擇離婚一途。不過萬一若是有了小孩,孩子的監護權歸誰,這常讓許多女性來說是心中永遠的痛。最近生理醫學講師Wendy,她上節目時分享自己實際遇到的一個案例。女方嫁給科技男卻外遇,結果喪失了雙胞胎孩子的監護權,更被前夫要求「回家探視一次就發生關係一次」,女方為了孩子選擇接受,卻也造成身體一些傷害。

知名律師謝震武主持的談話性節目《震震有詞》,29日的節目探討夫妻離婚後,孩子監護權歸誰的議題。他舉先前喬喬爸媽的案例,讓人看了十分不捨;在場來賓也分享自己所處理過的案例。

 

生理醫學講師日前上節目時分享自己實際碰過的一個案例。(圖/翻攝自YouTube)

其中生理醫學講師Wendy就分享一個案例,一名長相漂亮的人妻,她嫁給了科技男,婚後男方忙於工作,女方就照顧家裡,2人生下一對雙胞胎。其中女方因在家裡沒事就上社群軟體,找到了小學時期的男班長,之後2人開始有聯繫,並且約出來發生性關係。

只是讓Wendy傻眼的是,2人親密過程中,女方拍下照片留念;某天女方不慎把手機掉在計程車上,她就請老公幫忙注意警廣資訊,最後丈夫去領回。拿回手機後因為沒電,因此接上插頭充電,結果手機就解鎖了,他就看到許多不堪的照片。當下物證齊全,男方訴請離婚官司,法官很快就把孩子的監護權判給男方。

 
法官雖然把監護權判給男方,女方還是有探視權,尤其當時孩子們才小學三年級,因此不斷想念。其中女方漸漸發現,孩子愈來愈疏遠她,就連假日要帶孩子出門但他們都不跟,甚至孩子們還說「媽媽是壞女人!」這讓女方十分傷心難過。

人妻外遇孩子監護權歸男方,但她每次想要探視孩子,就被前夫要求:每看一次就性關係一次。(圖/翻攝自YouTube)

女方哀求男方讓她回家同居,想要修補好彼此的關係,這時丈夫聽了就開了條件,「每回來一次就發生性關係一次!」為了看孩子,女方只好接受。只是每次的親密關係,男方都非常暴力,似乎是想把所有的憤怒發現於此,結果導致女方的器官有些傷害。

在場律師聽到之後,推測男方恐是精神受創,藉由性暴力發現,但造成女方受傷,這是構成傷害罪的。另外逼迫對方得發生關係才能探視孩子,這涉及利用權勢強制性交,恐有家暴和性侵之虞,因此建議女方若真遇到這樣狀況,可向法院訴請改判監護權給女方。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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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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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
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 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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