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一位未婚媽媽,去年生下一個小女娃,但家人都覺得,這個小嬰兒長的跟爸爸媽媽都不像,她懷疑院方把男嬰掉包成女嬰,拒絕帶小孩回家,並且控告醫院偽造文書;檢察官採集雙方DNA送驗,證實2人確實是母女,但她仍然拒絕領回小孩,社會局出面反控遺棄罪,最後台中高分院認定,媽媽是懷疑小孩不是親生,並不是不要女嬰,因此判這位媽媽無罪。
去年媽媽順利產下小女嬰,原本是值得高興的喜事,但家人在醫院看著小嬰兒,五官卻怎麼看都不像家裡的人,阿公懷疑醫院抱錯人了。女嬰爺爺:「那時候隔壁一個比較嬌小的,比較像我兒子的臉,我在那邊看他,護士轉過來罵我。」
一家人都認為是醫院想要狸貓換太子,原本應該是男嬰被換成女嬰,媽媽拒絕將小孩抱回家,並且今年1月控告醫院偽造文書;女嬰就這樣被遺棄在醫院,彰化檢方出面反控媽媽遺棄罪,並且當庭採集母女檢體送驗,結果出爐,證實鄭姓女子是女嬰的媽媽。
院方:「蓋上雙腳印,還有會戴上手腳圈,所以不可能會有抱錯小朋友的情況。」
不管院方怎麼解釋,甚至檢體報告出爐,都顯示2人母女關係,但這名媽媽仍然拒絕帶回小孩,她將小嬰兒的檢體再送到成大醫院鑑定,確認2人是母女機率高達100%,才終於死心,把女嬰帶回家。
彰化社會局督導員呂季芳:「媽媽認為小孩應該是男生,結果醫院那邊通知她是個女生,所以她一直否認這個部分。」
原來,一家人原本期待能夠生下男孩,萬萬沒想到,卻是產下女嬰,這種重男輕女的觀念,差一點又要讓社會多了一個無家可歸的小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