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底這名林姓醫師,曾在台大跟榮總任職,台大醫學系畢業,除了性騷擾員工爭議,前員工都說被要求簽不平等工作合約,如果違反競業條款要罰100萬,遲到、請假罰6千元等等,甚至員工曾被要求連上八天班,新北市勞工局證實有接獲申訴,若查證屬實最高罰100萬。
連上八天班,已經不符合勞基法,老闆還要求員工,診所沒上班員工才能休,而且投訴人三月份的薪水三萬三千元,原本4月10日要發,遲遲沒下文。
前診所員工:「想說有一天晚上,我想去問他薪資問題的時候,他看到我敲門進去他就往我身上砸東西,這種職場暴力我就不敢再去了。」
這名林姓醫師,不只有性騷擾員工爭議,開診所還要大家簽不平等工作合約,包括離職一年內,員工不能在診所方圓10公里以內工作,假設違法競業條款,罰金高達1百萬,另外請假、遲到還要員工繳6千元,如果要提離職,必須3個月以前告知。
起底這位林姓醫師,台大醫學系畢業,曾經在台大醫院跟榮總任職,依照名片上的經歷,他也是國家衛生研究院醫師,主要負責家庭、小兒科以及慢性腎病照護,新北市勞工局表示,的確有接到兩件,員工申訴工作內容違法,事後會召開調解委員會。
新北市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長賴彥亨:「我們在認定的時候,不管員工有沒有簽(合約),只要雇主沒有全額給付薪水有些苛扣,員工申訴我們就會依法開罰,最輕罰2萬最重100萬。」
不過醫師透過旁人澄清,指控被員工報復,會控告對方誹謗及誣告。勞工局強調,假設性騷擾認定屬實,會對醫師開罰最高50萬,但法規沒有要求勒令停業,申訴員工們尋求法律,為自身權益討公道。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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