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後龍溪河濱公園,有民眾目擊,一名男子拿著空氣槍,朝著天空不停擊發,現場遺留大量BB彈,警方表示,空氣槍雖然沒什麼殺傷力,但男子在河濱公園試槍,觸犯社維法,依法可以開罰3萬元以下,或是拘役3天,如果他發射的方向,證實有人群聚集,還有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。
連續擊發一輪,男子拉拉槍機,甩一甩,繼續發射。
事發後重回現場,滿地都看得到白色BB彈,雖然男子擊發的,只是空氣槍,但地點卻選在苗栗後龍溪河濱公園,是當地民眾,假日散步玩樂,放風箏的地點。
苗栗分局北苗所所長胡皓文:「透過監視器調閱,要追查行為人。」
警方表示,男子在公園發射空氣槍,違反社維法,依法可拘役3天,開罰3萬以下罰款,如果當時公園人群聚集,還有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。
生存遊戲業者:「這個行為我們是真的覺得不太妥當,接觸這個活動我們要有正常管道。」
生存遊戲業者表示,空氣槍雖然威力有限,但是子彈小,萬一打中眼睛還是會造成人員受傷,想玩空氣槍,一定要選在正式場合,並戴上護目鏡,安全第一,才是玩空氣槍的最高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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