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119救護車為了讓用路人更清楚"執勤中救護車"的位置,已經明令,救護車要闖燈號時,一定要先停車,讓來車注意到,才通過!以前類似意外情況,主要肇責都是落在「撞救護車」的駕駛或騎士身上,但通常救護車也得負擔3到4成的次要責任,不過這一次救護車停車再開,已經有去注意前方路況,騎士得負擔的肇事責任比例,恐怕會更高!
救護車準備闖燈號左轉,排除第一輛汽車可能來不及停,從機車開始算起,接著有連續五輛汽車沒停,下來禮讓救護車,等到終於有車停了旁邊機車也減速,但柯姓騎士卻仍快速往前。
瞬間撞上救護車,而這輛救護車,右側車尾被撞凹,當時他幾乎已經通過路口,怎麼會這樣。
好險騎士戴的是全罩安全帽保住頭部沒有重大外傷,
但全罩安全帽會影響騎士聽到救護車聲嗎?答案當然是不會。
記者vs.騎士:「你聽的到救護車的聲音嗎?可以,都聽得很清楚,對。」
剛滿18歲的柯姓男子還在念高中,媽媽在台北工作,平常他和親戚同住,騎的機車則是明顯改裝過!
車友vs.記者:它沒有隔板啊,它這個應該是直通管吧,直通管會比較大聲,對啊。」
車友認為,改裝過的機車,排氣管聲音,應該也不至於影響他禮讓救護車。警方認為車速過快還是主因,但是否開罰未禮讓救護車?
沙鹿交通分隊長曾明欽:「未禮讓的話,是處以3600元罰鍰,可是這個是要有故意行為,這個騎士應該是『沒有故意』未禮讓救護車。」
既然不罰,那肇事責任誰扛?以往類似情況,撞上執勤中救護車的多半都會被判「未禮讓救護車」而肇事,是主要肇責,救護車也不是免責,多半被判「應注意而未注意」得扛次要責任,負擔3到4成的賠償。但這次,救護車已經停車鳴笛再開,很明顯有注意前方路況,恐怕這次柯姓騎士得負擔的肇責比例會更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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