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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地成既成路? 翁遭控挖洞阻通行

記者 顧守昌 台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0/09/17 15:29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台南縣歸仁傳出有一名老翁,因為名下土地是既成道路,和街坊鄰居20多戶過去幾年來,幾乎日夜爭吵。鄰居指控,老翁仗著道路是他的名字,3年來7次無故挖路,大小坑洞造成出入不便,還有幼童因此摔倒受傷;但是老翁家屬否認這樣的情況,還說父母默默付稅,遭到誤會。但檢方認定,道路使用已經超過20年,老翁行為妨礙公眾往來罪,將老翁起訴。

居民:「這些洞,都已經有人來鋪過了,不過鋪好又被挖掉。」

路面上大小坑洞,碎石滿佈,居民指控,每天出入這邊,簡直像是考驗技術。居民:「那個洞一個一個,很大,騎車你看,就像是練技術,尤其是我算比較好出入,後面的居民,他們就要抖抖抖出去,如果問那個老翁,幹嘛挖路?他就說那是他的土地,名字是他的。」

拿出一張張照片,鄰居指控,老翁常趁著少人出入的清晨或者傍晚,拿工具挖路,好好的柏油路,坑坑洞洞,看看實際情況,有的洞還有4公分深,有小朋友因此受傷,20戶居民真的氣炸,聯合提告。居民:「他說地是他的。」記者:「要收租金嗎?」居民:「對。」

遭控老翁許先生:「那地是我的耶!」

遭控老翁家屬許先生:「有人把鬆散的泥沙,甚至是尖銳的小石子,鋪在裡面,我爸就去把他挖起來,你們聽到的是這一部分。」

挖路是為了阻止通行,還是出於好心,把不良的填充物挖掉?老翁家屬的說法和鄰居指控,完全不同。一條道路坑坑巴巴是事實,出入不便容易受傷,已經通行超過20年的道路,檢察官說不能任意廢止或者阻止通行,道路即使是老翁的私人財產,但作出阻擋出入的行為,觸犯刑法,還是將老翁起訴。

#道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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