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劉姓男子1年多前過世,留下價值千萬的房地產和存款,劉男和前妻所養育的兒子,與「同父異母」的弟、妹上演爭產,不過弟、妹聽聞大哥並非父親的親生子,而是父親前妻外遇所生下的私生子,大哥驗DNA確認與父親無血緣關係,最後一毛錢都沒拿到。
根據《聯合新聞網》報導,劉男有過兩段婚姻,先和前妻養育一子,10多年前離婚後與另名女子再婚,生下一對姐弟;劉男1年多前過世後,這對姐弟意外從親友口中得知,這位「同父異母」的大哥,實際上是父親前妻外遇所生下的私生子,和父親沒有血緣關係。
這對姐弟取得大哥唾液,和祖父做DNA比對,確認大哥與祖父沒有血緣關係後,向法院訴請這位「異父異母」的大哥繼承權不存在,劉男長子不服,認為弟妹的鑑定報告沒有證據力,主張他仍有繼承權。
法官為了確認血緣,請劉男長子再次和祖父驗血比對,經鑑定確認祖孫無血緣關係,意即並非劉男婚生子,故判繼承權不存在,劉男遺產將由第二任妻子的兩名子女繼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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