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生尋短不能解決問題,還可能給家人留下更多負擔。新竹一名女子,去年在租來的房子裡,服藥過量致死,結果造成房東被認定為凶宅,影響房價,最近新竹地院判決,他的繼承人必須要賠償房東損失,金額超過500萬元。


律師 黃柏承:「應該付出她的賠償責任。」
律師 黃柏承:「於是乎她就變成故意,故意悖於善良風俗加損害於他人者,所以應該付出她的賠償責任,自殺的人的繼承人,要連帶負擔賠償責任,承租人因為他是同意這個自殺的人使用的,所以他也需要一併負擔責任。」

這起案件,判決理由之一,套房裡留有夏姓女子的遺書,證實她的輕生影響房價,因此需要賠償損失,全案還可以上訴。
自殺解決不了問題,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。請珍惜生命。
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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