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氣污染防制法新規定上路後,持續引起柴油車團體不滿、至各縣市抗議,環保署今天再度澄清,受影響對象只有二行程機車跟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,且會針對弱勢有個案配套措施。
空氣污染防制法條文36條規定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得針對出廠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加嚴排放標準,此條文引起外界爭議,大貨車自救會團體持續動員到各地方政府抗議,過程中一直有消息刻意強調受影響不止3.5噸以上大貨車等,因此環保署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澄清。
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今天親自主持記者會,會中重申法規雖授與環保署得視空氣品質需求,加嚴汽機車排放標準,但這不代表10年以上老車都要被管制。
詹順貴指出,依環保署過去盤點,全台大型柴油車將近8萬輛,排污就佔整體細懸浮微粒(PM2.5)來源的16%,二行程機車約80萬輛,排污雖只佔整體細懸浮微粒(PM2.5)來源的2.6%,但與四行程機車相比,四行程機車1200萬輛排污才達2.7%。
詹順貴強調,空污法要管的是二行程機車跟一至三期的大型柴油車,二行程機車加嚴標準是民國109年起,92年底前出廠車必須符合四期排放標準;大型柴油車則是112年起,95年9月30日前出廠一至三期柴油車須符合四期排放標準,其餘四行程機車、小客車、小貨車及加裝濾煙器的三期大型柴油車都不受影響。
此外,環保署考量民眾換車困難,也訂了許多補助方案,包含去年起陸續提出的一、二期大型柴油車報廢補助、三期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、定額減徵大貨車新車貨物稅5萬元以及可大幅降低購車貸款負擔的固定利率2.595%的低利信貸優惠,及1%利息補助措施等協助方案。
由於明天起環保署將下中南部召開空污法說明會,詹順貴也說,要來說明會抗議、表達意見都好,也希望真的有困難的弱勢族群能留下聯絡方式,環保署會好好聯絡了解、積極協助輔導受影響的二行程機車及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車主。
詹順貴強調,很多抗議者都希望空污法修法後能暫緩實施上路,但空污防治有高度公共利益,更涉及中南部居民健康需求,不會在任何壓力下妥協、打折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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