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要看樣品屋,被銷售人員要求必須先付10萬元現金,實際來到建案現場,對於要付訂金的事情,業者態度轉趨保守,民眾反應兩極,認為可能是建商要篩選客戶。對此業者回應,是因為目前還沒完工,只針對VIP開放賞屋,一般民眾不想付10萬元,可以等開放之後再來。
來到汐止新建案的接待中心,想看屋不只得預約,有民眾反反映想參觀樣品屋,銷售人員表示得繳交10萬元現金,強調日後可以先選戶、享早鳥價,沒有成交預約金會全數退還。
銷售人員:「訂金的部分......不好意思你先幫我留個資料好嗎?」
實際詢問銷售中心人員,對於要不要付現金態度轉為保守,不過民眾聽到,看屋要先付一筆費用,看法也很兩極。
民眾:「要看屋拿10萬元,我可能都還拿不出來,會覺得門檻設有點高,我覺得很高,或許他就是一個保證,他可能想要篩選他看房子的客戶。」
專案經理:「以往都會有一些個案,他會用VIP的方式,就我們公司自己的客戶先看屋,還有想先來看這個產品的,因為他還沒正式公開。」
建商回應,目前是針對VIP有優先賞屋權,之後樣品屋對外公開,一般民眾就不用付這10萬元,其實房仲說,有些豪宅或高總價的物件,會跟看屋人要求財力證明,甚至了解背景,為住戶品質把關。
房仲業者張旭嵐:「我們過去只有聽過豪宅,特別是帝寶,如果你要帶看,可能要先付斡旋金,至少有2、300萬的財力證明,來確保說你不是只是要參觀豪宅。」
先付看屋金不買會退還,建商並沒有違法,只是對民眾來說接受度也很兩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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