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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獨家〉拒收「贈品」住宿券 新開幕摩鐵惹議

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2/02/12 19:12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接近情人節,情侶為了省錢,選擇買摩鐵住宿券,卻發生民眾拿住宿券想入住,卻遭到拒收!明明券上蓋有公司鋼印、負責人簽章,業者卻宣稱,住宿券是離職員工流出的贈品,無法使用;面對記者詢問,卻改口願意開放住宿券,就怕類似糾紛,消保官則表示,贈品住宿券沒註明不能「轉賣」,業者應該認券不認人,否則就算違法。

投訴者陳小姐:「很火大,客人更火大,客人超火大的,我本來跟客人說,你可不可以不要住了,他說不行,他覺得說從來沒有遇過飯店,是這樣處理事情的。」

旅行社的陳小姐透過關係,轉售一張2千5的摩鐵住宿券,沒想到客人訂房後,卻被拒於門外,手中卻還有16張住宿券,似乎也成廢紙。

陳小姐:「他意思是說,(賣券)員工已經離職,他們也在追查這個券,是怎麼流出去賣的,就是說我要自己想辦法,把這個人找出來。」

摩鐵員工:「基本上這張券,我們是已經作廢了。」記者:「作廢為什麼?」摩鐵員工:「我不清楚。」

實際拿住宿券測試,也被摩鐵拒絕、不能訂房,表示住宿券是離職公關部員工流出的「贈品」,並不是公司對外販售的商品,卻要消費者自行追查來源。摩鐵員工:「妳要先找到你的發券的人,看能不能找到源頭。」

只不過住宿券背面註明,有公司及負責人簽章就能使用,而券上不論是公司鋼印或公關簽章,兩個都有,摩鐵私自禁用,恐怕不合理,網拍一查,竟有賣家在販售一模一樣的住宿券,就怕有其他消費者花冤枉錢,記者實際求證,摩鐵卻臨時改口,承認住宿券。

摩鐵經理連小姐:「那(住宿)票券的話,我們就是經過全面討論之後,所有的都可以用,都可以使用。」

雖然是贈送的住宿券,沒載明不能轉賣,消保官認為,業者必須認券不認人,不能拒收客人,否則就算違法,建議民眾購買轉手的住宿券前,還是先確定能否使用,以免花大錢受氣。

◎畫面翻攝網路

#住宿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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