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燈會每年都能吸引上萬的觀光客,也帶動周邊的經濟效應,有街頭藝人特地從雲林到高雄愛河畔擺攤表演,但是卻有市府BOT的露天咖啡業者,主動表示要收取1天200元的場地費,如果用電還要加100,不過有街頭藝人抱怨,根本沒用到業者的電,還是繳了300元,就像是收了變相的保護費,非常不合理。
手指靈巧,操弄著幾條線,就能讓人偶娃娃就像有了生命,看起來活靈活現,這一位先生看好高雄燈會帶來的周邊商機,特地從雲林南下來愛河畔表演,但是攤子一擺下,一旁的咖啡廳業者立刻表示要收1天300元的租金。街頭藝人:「今天可以跟街頭藝人收場租,那明天是不是跟行人收過路費。」
咖啡廳業者:「這個電纜線,我們的電錢就花了10幾萬。」
1天300元怎麼算?業者說是清潔費200元再加上電費100元,但是這一位街頭藝人抱怨,燈箱的電根本不是用業者的電,還是得繳300元,另外這一位扮雕像的小傑,燈會期間表演了7天,就繳了1400元,而收錢的咖啡廳業者雖說是基於成本,才收費,但是主管單位觀光局表示,不管是什麼理由,業者要跟街頭藝人收錢得事先報備,由觀光局評估是否合理,這一次會進行規勸,希望下次不會再有類似的糾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