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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小鴨展出第17天,爭議不斷,因為版權問題鬧出風波才平息,現在又因為東三、東四碼頭包商,決定花2百萬,製作跟黃色小鴨一樣大小的「歡樂鴨」引發爭議,不過大陸也曾有山寨鴨,也沒造成版權風波,而律師也表示,創作出來的裝置藝術,霍夫曼有權提告,儘管長相跟正版鴨不太像,但這也算侵權。
Q版黃色旱鴨子,瞇瞇眼同樣惹人喜愛,也吸引鴨迷爭相拍照,但現在攤商預計要在東三、東四碼頭,擺出一隻放大版,跟黃色小鴨一樣有18公尺高的歡樂鴨。
記者吳奕慧:「歡樂鴨預計,在東三、東四碼頭,距離黃色小鴨本尊,大約5百公尺左右,其實你只要站在海洋廣場這邊,就可以一次看到兩隻大鴨子。」
觀賞距離短短只有5百公尺,看正版鴨的同時也能看到山寨鴨,到底山寨鴨能不能擺呢?大陸武漢早有前例,因為買了版權,製作出類似款脖子短了點的小鴨,但沒在展地附近同時擺出,就少了爭議,但這回基隆一個碼頭500公尺內兩隻鴨,到底這算不算違法?
霍夫曼把黃色小鴨,成了一個展品,就具有原創性,所以享有著作權,雖然沒有登記,但只要是創作出來的裝置藝術,霍夫曼有權提告,但問題來了,攤商要放大的歡樂鴨長相跟正版鴨不太像,這樣也有侵權問題嗎?
律師王志超:「形體大小,都跟霍夫曼巨型黃色小鴨,一樣的話還是會構成侵權的,如果因此而公開展示,或者是因此而改做,還是侵犯著作權法的規定。」
小鴨展出的初衷原是為了療癒人心,帶給民眾希望,但現在為了一個展覽爭議不斷,基隆小鴨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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