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姊掛名CEO恐挨告 連勝文嘆不知情

記者 陳乃瑜 / 攝影 李國正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3/10/25 18:25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保健食品被驗出含有禁藥成分,宣稱自己只有代言的連惠心,委任律師接受平面媒體訪問,鬆口認了連惠心是掛名CEO,連惠心的涉案程度如果涉及經營販售,依法要面臨7年以下徒刑,500萬以下罰金,其實同系列的產品,連惠心的弟弟連勝文,5年前也曾經吃過,被問到姊姊在公司的身分,連勝文還深深嘆了一口氣。

記者:「之前有吃過嗎?」連勝文:「不好意思、謝謝。」

出席活動,連勝文身穿顯瘦深灰色西裝,5年前他也吃過第一代的菁茵荋瘦身產品,當時撰文寫心得說「肚子好像小了一點」,現在第二代的產品,被爆出含禁藥,姊姊連惠心代言還可能被約談,連勝文向廠商喊話。

連勝文:「不管廠商喜不喜歡,這都是我的結論,(減肥)一定要透過均衡的飲食還有運動,如果說我決定要參選,我認為這應該只是開胃小碟吧,不能算是,連前菜都不算,所以我想等到要上主菜的時候,我再來想辦法讓賓主盡歡。」

是不是選舉抹黑,畢竟還沒宣布參選意願,連勝文表示只是小菜一碟,姊姊也不知道代言產品含有禁藥。連勝文:「我不認為她了解第二代產品含有爭議的部分。」記者:「之前就知道姊姊是CEO嗎?」連勝文:「這個我不曉得。」

深深嘆了一口氣,姊姊連惠心是不是CEO?攸關涉案程度,律師接受平面媒體訪問,鬆口連惠心是掛名CEO,但如果只是代言,違反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不實代言,誇大宣傳,可罰4到20萬元,現在健康食品含有藥品成分,違反藥事法,販售者面臨7年以下徒刑,500萬以下罰金。

連惠心:「我就是最大的粉絲、『最大的苦主』。」

當時的一句玩笑話,現在聽來格外諷刺,如果代言涉及違法,連惠心不排除向業者求償,掛名CEO,是廠商行銷考量,本人並不知情。

大談公司產品,連惠心上節目,都是以CEO的身分,衛生局表示,不管是純代言,還是掛名CEO,都是「共同行為人」,不能逃避責任。

#連惠心#連勝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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