洩漏個人資料到底誰該負責,消保會昨天表示,電信業者必須要賠償客戶資料遭竊的損失,不過電信業者今天出面反駁,認為檢調單位經常發公文,要求電信業者提供客戶的通聯紀錄,甚至在電信業者的機房架設高速專線負責監聽,檢調單位才是把關個人資料的主導機關。
不法份子利用各種管道取得被害人的資料,監聽監看被害人的一舉一動。類似電影全民公敵的情節會不會在現實社會中上演?電信業者說,檢調單位常常以調閱客戶通聯紀錄為由,發公文要求電信業者提供資料,檢調單位才是全民公敵。電信業者阮淑祥:「我們發現那個公文,如果有一些疑問或者可能會夾帶印鑑不是很清楚,或者它的文號有被使用過好幾次,那我們覺得有疑義,我們都會先退件,我們覺得說,為了防堵可能的弊端發生。」
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公開反駁?原因就是消保會要求電信業者賠償客戶資料被洩漏的損失,不過檢調單位表示,要求所有民間電信業者無條件開放電信機房,架設高速專線負責監聽是合法的。刑事局主秘高政昇:「每一件電信監察的案件,都必須要經過檢察官的核准,才能夠執行監聽,另外通信監察通通都是由最高法院檢察署的最高件的檢察總長,由他們來作一個嚴密的督導考核。」
洩漏資料究竟誰該負責?電信業者說,只要檢調單位有具體的事證,是電信業者內部員工的疏失,絕對會付出最大誠意的賠償,但檢調發文監聽客戶,也必須在檢視的範圍之內。
◤富邦全民線上跑,立即參賽◢
◤吃燕麥全穀 好處多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