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縣一對鐘姓夫婦,住家旁邊設置了一座垃圾場,長期忍受垃圾惡臭,竟長達21年,鍾姓夫婦多次陳情檢舉都無效,現在才終於獲得環保署回音,並可領到1百萬元的補償金,不過他們認為陳情是為了有乾淨的家園,因而拒絕領這筆錢。
上萬噸垃圾堆滿滿滿,惡臭,污水不斷四溢,不時還飄出星星之火,住在隔壁的鐘姓老夫婦,就這麼待了21年,不堪其臭, 現在終於獲得解決。
鍾姓夫婦拒領1百萬的補償金,鍾太太說,一切的努力,只是為了得到應有的住宅品質,他們說,民國69年就住在鎮興里,但是3年後平鎮鄉公所在他們家後方的土地上設立垃圾掩埋場,垃圾不斷增加飽和,實在無法忍受,這幾年來不斷向各上級單位檢舉陳情,但完全無效,垃圾伸冤前後一拖就是21年,這些日子,賠上更多的,是健康。
如今21年的惡夢終於可獲得賠償解決,環保署裁決平鎮市的垃圾,一率得送到縣焚化爐,垃圾場現有的垃圾也要開始一併清除,鐘姓老夫婦終於過個正常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