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生活 落實大學自治 遴選委員對外徵校長 發佈時間:2003/06/10 18:43 小 中 大 大學校長的產生方式與職權即將有重大變化,行政院今天公佈大學法修正草案重點,原本必須經過兩階段的大學校長遴選程序,現在簡化為主動對外徵才,一階段完成。 林佳龍說,現行大學校長的產生是由老師們投票產生,自行投票的結果,容易造成學校派系鬥爭,影響學校清新風氣,透過校內外各界人士組成的遴選委員會,主動向外徵才,可以有效落實大學法的自治精神。 #大學法修正草案 分享 分享 連結 留言 訂閱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