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開紅單要小心了,寫錯字開錯紅單,連自己也要被處份,雲林縣一位民眾日前因為開車未繫安全帶,被執勤員警攔下開單告發,不過這位員警在「違規事實欄」上,卻將未繫安全帶寫成「行車未繫安全帽」,讓接到紅單的民眾一頭霧水。
張文江友人:「喂!你忘了要戴安全帽,免得又要被開罰單了。」
這位張姓民眾,現在開車都一定會帶著安全帽,不過這可不是交通部新的規定,而是這位民眾日前在雲林縣莿桐鄉開車時,因為未繫安全帶,被執勤臨檢勤務的員警攔下並且開單告發,不過,他一接到紅單卻是滿腦子疑問。受罰駕駛張文江:「未繫安全帶你罰我沒關係,但是你罰我開車未繫安全帽,我想請教駕駛條例裡有這一條嗎?」
張先生乾脆直接上派出所找員警問個清楚,結果一看到這樣罰單的值班員警也傻眼了,只好連忙承認警方有錯,要民眾到監理單位申訴。斗六分局饒平所員警:「這是我們的錯。」張文正:「那這樣可以罰嗎?」員警:「你去申訴嘛!」
開錯紅單的員警現在可能會面臨警局內部處份,這位一頭霧水的張先生也只好到雲林監理站申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