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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龍火燒車今天(6日)起訴具體求刑,看在喪親的家屬眼裡都認為求處的刑責實在太輕。原因是經過三次協調會,駕駛始終沒有悔意,尊龍公司也以經營不善為由遲遲不理賠,甚至提出分期付款、加入股東才理賠的條件。家屬說人命不能用錢買,他們會繼續替家人討公道。
林爸爸喪子、郭爸爸喪女,同為被害家屬,感同身受。得知尊龍董事長和駕駛被具體求刑,通通一致認為刑責太輕了。
家屬要求法官加重刑責,一來是尊龍封死逃生門才釀成6命慘劇,二來就是3次的民事賠償協調,雙方根本沒交集,除了440萬保險金,家屬堅持要求懲罰性賠償1千6百萬,尊龍卻只答應給60萬,而且附加條件是分期付款和加入尊龍股東,這話讓家屬氣到冒煙。
對駕駛的漠視和尊龍的輕忽深表不滿,6位家屬因為處境相同,成為莫逆之交。林爸爸為了兒子離家北上,就想打好官司,談好理賠;郭爸爸更難忘寶貝的女兒,他計畫在百日出本書,道出親友對千儀的思念,也要找其他家屬,為往生的親人討回公道。
因為公安不小心,他們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