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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處理遭通緝的前立委謝啟大返國不當,警政署決定處分航警局局長吳振吉,記小過一次,警政署處理原則是因為航警局事前沒有縝密規劃,才讓外界認為謝啟大有特權在機場招開記者會,而面對這個處分,航警局則表示上級怎麼處分,部屬就接受。
謝啟大:「3個月有期徒刑原可易科罰金了事,但我寧可堅持入監服刑,也絕不屈服卑微如同認罪一樣。」
這是在上個月30號,因為誹謗罪判刑確定遭到通緝的前立委謝啟大,返國時在中正機場對媒體所發表的聲明,但就是這個長達2分12秒的聲明,使得有部份立委質疑航警局在逮捕過程中有瑕疵,讓謝啟大在機場的聲明,就好像在開記者會一樣。
而針對這個事件,警政署做出懲處,記航警局局長吳振吉一次小過,警政署認為,航警局沒有事先研判局勢,而且在謝啟大入境過程中又沒有強行逮捕,制止謝啟大發言,所以才會做出處分。
面對懲處,航警局表示雖然覺得有點委屈,因為所有程序都已事先報備,但上級的處分他們還是願意虛心接受。航警局發言人胡亞屏:「我們開過檢討會,也做過若干的檢討,我們航空警察局對於這次勤務的執行,上級給我們的一個處理,我們表示完全的尊重。」
所以謝啟大的事件是特例,還是以後會變成慣例,警政署要求航警局應該建立處理人犯入境的標準應變機制,防止人犯擅自對外發言,引發不必要的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