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特殊維安對象的交管,已經不只一次引發爭議!其實對執勤的交警來說,被罵也是有口難言,因為他們是依法行事,最主要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,被交管的車隊確實可以在必要時以逆向或是行使公車專用道的方式,加快車行速度,以免安全受到影響。
員警:「請加速!」
民眾:「我們是小市民,在這條路一直趕著我們,開快點!為了她的車。」
2005年4月在烏來,為了讓副總統車隊有安全距離,交警在山路緊急趕人。
民眾:「她不應該來,她來幹麻,她來只是增加塞車而已啊!」
今年大年初三,副總統車隊在塞爆的風景區逆向行駛。
特勤交管常有爭議,是因為民眾覺得自己的路權被剝奪了,只不過,為了讓維安對象通過時安全無虞,交警也是只能依法行事,而目前享有交通特勤禮遇的包括總統副總統、總統夫人和卸任元首,行政院的金華勤務則是在謝長廷任內喊停,蘇貞昌也繼續延襲不交管,特勤交管被講成擾民,當事人也有話要說。
副總統呂秀蓮:「交通處罰條例第二條有規定,如果在交通流量有特殊狀況的時候,必要時可以調撥車道。」
翻開相關法條,車隊使用逆向道、甚至使用公車道確實都不違法,所以,就像這樣的情況,就算是卸任副總統,現任總統車隊停在面前,連戰還是得自己繞道,徒步去找自己的車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