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尾將近,許多人考慮新的年度想轉換跑道,但常常卡在年終發放與過年連假問題,就有網友發文詢問,如果想領完年終當天提離職,隔天就接過年假期,但又不想卡到交接期造成困擾,最佳的時機點應該是何時,網友紛紛給出不同看法,有人認為當然要確保年終入袋再離職,但也有人建議做到2月底、以免年終晚發而錯過。
這名網友在Dcard工作版發文求解,她表示自己由於卡在3點考慮,分別為離職預告期是10天、還有特休沒請完、找好的新公司希望在農曆年後入職,但現在的公司在明年2月13日農曆年假前一天發年終,在想當天領完當天提離職、隔天14日開始放過年9天連假,這樣合適嗎?好像沒有留職務交接期,但又擔心早點提出離職、會領不到年終或者被打折。
想領完年終完美無縫接軌 網友看法不同
許多網友給出見解,指出「當然是確定領到年終的當天才能提離職,早點提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」、「入帳當天下午直接提離職,過完年剛好回去收東西」、「13號提離職,根本是專業且運氣極佳,佔盡天時地利人和。首先預告期包含國定假日,其次、妳13提離職後連9天假日,第10天也就是23號星期一開工日,這天出勤極為重要,勞動契約終止前有這一天的出勤紀錄,9天的假期是需要給薪的」。
也有保守派認為「確保年終入袋,請選2月23日提離職,既賺了年假,又能落實交接,新公司那邊可以好好商量報到日期,通常是有機會溝通的」、「如果是我我會2月底,因為如果他晚發你太早走剛好錯過會很嘔」、「我是直接提做到2月底離職。」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