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6000元飛了!許多民眾長期以來將魚刺與肉骨頭誤認為熟廚餘,直接投入廚餘回收桶,但環保局提醒,骨頭、魚刺其實屬於一般垃圾,請裝專用垃圾袋交給循線垃圾車。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,若未正確分類,民眾將面臨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。
環保局在粉專指出,許多人誤將吃剩的魚刺及肉骨頭當成熟廚餘處理,然而這類物品實際屬於一般垃圾,原因在於魚刺及骨頭若混入廚餘,將可能刺傷養豬戶飼養的豬隻,造成動物受傷及飼養困難。環保局強調,魚刺及肉骨頭應以專用垃圾袋盛裝,交由垃圾車處理,而非投入廚餘桶。若發現垃圾分類不當,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,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。

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過去曾分享,家戶廚餘可分為養豬(熟)廚餘、堆肥(生)廚餘兩類,而塑膠袋、保麗龍、藥品、玻璃、金屬、電池、牙籤、竹筷、湯匙、調味包、乾燥劑、破碎碗盤、衛生紙、樹枝、樹幹、粽葉、發霉食品、筍殼其他垃圾等,不適合豬食,亦不適於堆肥者均不予回收;寵物糞便及含糞便之土、木屑等,於收運過程可能造成臭味及病菌傳播者不予回收;毛髮及羽毛不予回收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