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夜睡不著覺,也不要開喇叭音響唱歌吵人。台北內湖一處社區有一對男女,在凌晨三點到車上開音響唱歌,好多人被吵醒,不過投訴者說,認為報警後,對方關機器就測不到了,所以他先錄影存證。實測上車唱「行動KTV」,在白天有環境音干擾下,聲音大約7-80分貝,如果夜深人靜,聲音會更突兀。

探頭查看,黑色廂型車沒熄火,聲音就是從這裡傳出。
投訴者:「超扯車內唱歌,有鄰居出來罵,但我沒有錄到。」
3月12日凌晨一對男女不睡覺,把廂型車改裝成行動KTV,在台北內湖文德路66巷的一處巷弄內,緊抓麥克風不放,而且一唱就是40分鐘。
投訴者:「不報警是因為警察來了,他們就會關起來了,所以先蒐證。」
我們到音響店借來一組行動ktv,上車實測。
但白天在路邊,現場車流環境音大,音響聲音反而不明顯測得約七八十分貝,加上不知道半夜唱歌者是利用類似的行動ktv,還是把車上的內建音響音樂轉到最大聲,相關單位說,半夜如果有人製造噪音,若有分貝計,建議先錄下量測值就能當證據,沒分貝計的話,也可以錄影,打110或1999市民專線檢舉,讓主管機關來處理。
因為噪音管制法規定:純住宅區在夜間十點後到隔天早上六點前,音量不得超過50分貝,如果違反規定,主管機關可以按次對違規者處以三千到三萬元罰鍰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