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有多元計程車駕駛指控,日前經過建國路,要前往高鐵站時,發現路中梁柱後方,藏有移動式測速照相,警車還躲在旁邊空地,加上沒看到警示牌,認為警方搞偷拍,對此警方回應,依照規定有在120公尺前放置,一切合法。

當事駕駛:「沒有(警示)那你警車又藏起來,機器也藏起來就整個覺得說你搞偷拍,跟檢舉達人沒兩樣就是為了取締。」
駕駛說事發在4號上午10點多,而他還特地繞回來下車看,發現前後都沒有告示牌,所以他認為警方不符規定當天拍到的超速罰單都應該撤銷。
記者實際回到現場觀察,當時那座移動式測速照相機,就在梁柱後方,所以(駕駛)如果沒有看到告示牌的話,根本不會發現"它"在這裡。
當地住戶:「說你沒有擺警示牌怎麼可以拍,在那邊跟警察理論。」
當地居民也說,警方經常在這附近設置測速點,一小時內就能拍到近百張超速罰單,而記者拍攝當下,警方也還在現場值勤要抓超速,但法規規定移動測速點前100到300公尺,警方需要設置告示牌,示警路過駕駛,當天到底有沒有違規,警方也做出回應。
警方曬出照片佐證,當天測速點120公尺前,有在限速桿下擺放測速告示牌,提醒路過張大眼睛注意,避免吃上罰單所以一切合法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