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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想再不繳錢!今起住國外也要繳健保 「2方法繳費」一次看

記者 王馨儀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12/23 10:05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12/23 10:05
未來只要有設籍台灣,不管是否在國內,都要持續加保及繳納健保費用。(示意圖/TVBS)
未來只要有設籍台灣,不管是否在國內,都要持續加保及繳納健保費用。(示意圖/TVBS)

出國健保停復保注意了!衛福部於今(23)日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,取消健保停復保相關規定,未來只要有設籍台灣,不管是否在國內,都要持續加保及繳納健保費用,且如果在22日以前已經停保的民眾,出國不到6個月,都必須註銷,且要補繳暫停繳費期間的健保費,至於在國外的民眾如何繳交健保費,健保署也公布辦法。
 

健保署表示,配合本次施行細則規定修正,自113年12月23日起,即不再受理停保申請案件。國人只要設有戶籍,均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,如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,可於當地醫療院所就醫,再檢具書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。另,基於信賴保護原則,凡113年12月22日(含)以前,已辦理停保之民眾,當次出國達6個月以上者,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;若出國未達6個月,應註銷該次停保,且需補繳暫停繳費期間的健保費。
 

健保署強調,取消停復保規定後,符合加保資格者都應依適法身分辦理加保,加保後健保署每月寄送繳款單至投保單位,由投保單位持單繳費。至於以第6類身分在公所加保之民眾,健保署會寄送繳款單至被保險人之通訊地址,並請於期限內持單繳納。另外,居住國外之民眾,建議可優先選擇「轉帳代繳」,申辦以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自動扣繳保險費,也可以申請電子繳款單,由健保署寄送繳款單至指定的電子信箱,民眾於收到電子繳款單後,選擇以信用卡、活期帳戶或行動支付(一卡通MONEY、街口支付、台灣PAY)等多元方式繳納保險費,方便又省時。

 

健保署統計,目前停保有效者約21萬人(旅外僑民、出國工作、留學、政府駐外人員、遠洋漁船船員等),統計,只要是12月22日以前已辦理停保的民眾,當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當日即復保,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,預計每年可以增加23億新台幣的健保費收入。

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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