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民眾點了詐騙簡訊被轉走帳戶內的錢,發現後隨即通報銀行,但就在銀行做確認的過程,又被轉走款項,讓民眾氣得申訴,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認為銀行端有疏失,因此要應該賠償民眾。
現代人錢包裡少說都有幾張信用卡,除了現金之外,也是重要的消費工具,如果遺失也會非常棘手。
上班族Heidi:「我講一次我在韓國掉卡的經驗好了,我那時候是去便利商店在機場的便利商店,等於我一入境之後在便利商店消費,我的錢包就掉在就是便利商店,然後我人就上了巴士去了市區,那後來我到晚上才發現我的皮夾掉了,那我就是跟銀行掛失,基本上你就按一個快速鍵,然後他很快就會有人接了,跟你核對完資料我印象中核對完資料,然後對完最後一筆交易到他說好,那請稍等他一下做處理,大概不到十分鐘吧。」
記者謝丹慈:「雖然前三筆的款項被轉出的時候,銀行端有寄出提醒簡訊,但就在受害民眾和銀行做確認的同時,又有兩筆的款項被轉出了,但客服沒有立即處理,因此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認為銀行端有瑕疵。」
但時間整個非常短,從下午1點53分36秒通報銀行後,2點整28秒,詐騙集團又轉走第4筆2萬元,當時受害民眾語氣猶豫,直到2點01分12秒,詐騙集團再轉走第5筆2萬元,2點03分才成功凍結帳戶。
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羅俊瑋:「今天銀行他是一個專業的工作的人員,他有比較多的一個資源,可以去控管這樣的風險,那麼他認為說如果以銀行能夠提供,有更進一步的措施,因為在這個案件的話,看起來是這個當事人他在猶豫當中,然後在這很短暫的幾秒鐘,他的款項又被再提領出去,那麼如果在評議委員會他是認為說,如果銀行在這時候可以做進一步的,做一個暫時的一個控管,或什麼類似這樣的一個情況的話,那麼這個時候當事人的錢,或許是可以保留住。」
上班族Heidi:「他先聽信了就是被詐騙了,所以我覺得可以採取協商的方式,就很像譬如說卡債你繳不出來,然後你可能可以跟銀行協商,一個比較低的利率,那這個也是一樣就是其實他,因為當下我覺得這個很難釐清,那個時間點不管是兩分鐘三分鐘或五分鐘,但我個人的想法就是,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,我可能會主張跟銀行協商一個,就是雙方負擔的部分。」
最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認為,金融從業人員應該具有相當的專業與敏感度,因此仍有精進空間,所以應該賠償受害民眾幾萬元,雖然銀行說明設定帳戶凍結,需要的作業時間是1.5到2分鐘,4秒根本來不及作業,再加上受害民眾沒有完整告知,才未能阻止詐騙集團。
台科大資通安全研究與教學中心主任查士朝:「因為他在前面在處理的過程裡面,已經先這個有說通報是詐騙,而且其實您知道在做一些處理的時候,那你也知道是本人那這個過程裡面,其實你應該可以再去做一些更彈性的這個處理,的確我會建議銀行,在處理這方面事情的時候,可以更進一步檢討他們的標準作業程序。」
台科大資通安全研究與教學中心主任查士朝:「我今天打電話去了之後,我就直接輸入一個幾位數的密碼,那這樣子他可以儘速做一些自動化的處理,或者是說他直接一個快捷鍵按一下,就是直接做一些立刻止付,像信用卡來講你如果掉了,他就立刻按一個幾個鍵就進去,那這個我覺得或許,可以做一些提升速度的方式。」
對民眾來說當然不希望遇到詐騙,如果落入圈套也可能會出現遲疑,因此銀行能提供的幫助,也就更為重要,才能成為阻詐上的幫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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