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今(22)日公布第二波違反勞動法令的242家雇主名單,總計開罰金額超過新台幣1,180萬元。而其中嘉里大榮物流因為未給付加班費,勞工超時工作,裁罰51萬;另外國光客運也因為使勞工超時加班,又未補休,以多次違反勞基法,開罰43萬元。
在違反《勞動基準法》的情形中,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的違規最為嚴重,共有56家業者;其次是未逐日記載勞工出、退勤時間的43家,以及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的業者各有28家。違反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的部分,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的業者最多,共74家。
此外,還有3家業者在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後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,違反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;1家業者未依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給付資遣費。
值得關注的是,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僱用勞工逾4千人,身為上市公司卻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,因此被加重裁罰,罰款高達51萬餘元。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則因使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,且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,分別已是第二次及第五次違反同一規定,被重罰43萬元。
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,若雇主知悉職場有性騷擾情事,應立即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,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。為因應《勞動基準法》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,新北市已修正裁罰基準,依違規次數、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,若違規事業單位為上市/櫃公司,將加重裁罰金額20%。勞工局呼籲雇主應遵守法令規定,以免面臨高額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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