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在清明連假規劃要出遊,無奈遇到花蓮大地震攪局,不只餘震不斷,山區也有落石,並以安全為由想取消訂房,卻得到無法退款,只能全額保留到下一次入住。對此,觀光署這樣說。

民宿業者劉先生喊冤,自己所在地是在雲林古坑,離這次震央是有距離的。
旅客入住時間在4月6日,對方認為這兩天餘震不斷山區還有落石,暫時不敢上山想取消,他才回應該訂的房型不可退款,將全額保留到下一次,僅收取消費用,但對方要求全額退費,更說有意外請您負責。
當事民宿業者劉先生:「當天早上我有去,實際去看一下整個路面,整個有沒有落石的情形,那對外交通都是順利的。」
劉先生坦言國旅經營不容易,最後希望以和為貴全額退款。

而受到最大影響莫過於花蓮地區的民宿,這家業者專門推出包套的行程,即便損失十幾萬元也無條件退費。
花蓮慕谷慕魚民宿業者多勇:「退費是天經地義的啦,這是天災也不是,他們故意的,所以這個本來就要全額退費。」
除了災區業者主動全額退費,在非災區的旅宿,民眾心理有所擔憂也可以依定型化契約,第五第六條規定雙方進行協調,全額保留到下一次。
觀光署旅宿組組長曹逸書:「依照定型化契約第九條的部分,因為受到天災不可抗拒的因素去做退訂。」

臺北市楊麗萍主任消保官:「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雙方之事由,是依個案具體來認定,消費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情況,來檢附相關的證明,來向業者主張(退費)。」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