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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爭4千萬遺產! 他被亡母批「大逆不孝」1毛都拿不到

編輯 蕭意溎 /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3/19 20:38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3/19 20:41
法官判長兄喪失繼承權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法官判長兄喪失繼承權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一名男子因為與母親爭執後離家,長達七年未與母親取得聯繫,過世後也沒有參加告別式,然而,當他得知其母親遺留的4千萬資產後,卻對兩名胞弟獨占遺產提出訴訟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該母親遺囑指出男子「大逆不孝」,因此判決該男子喪失遺產繼承權。

該男子在提告中主張,他的母親於2021年逝世,遺產包括一間位於新北市,價值近2000萬的房產以及存款4123萬元,他認為其胞弟們擅自以遺囑繼承,把房產登記為自己所有,並要求塗銷房產登記,男子否認遺囑是母親是親自書寫,並認為不符合自書遺囑的法定要件,他強調,自己與母親感情深厚,因創業資金需求與母親發生摩擦,赴大陸工作,但他並未與母親斷絕聯繫。

 

然而,男子的胞弟們反駁,指出他在2014年就已經離家,並且對家裡的事情一無所知,他們拿出母親於2019年7月立下的遺囑,筆跡相符,指稱該男子「大逆不孝」,他們認為,該男子曾經向母親借款近200萬元,但卻不知感恩,他甚至不願一同慶祝母親的生日,並對母親說出「以後你們所有的好與壞都不用讓我知道,我就算死也不會再跟他們見面」,還嗆「請放心,絕不再開口向您拿一毛錢,只要是您的財產,我全都不會要」等惡言,導致母親長年陷入悲傷,臥病在床,最終離世。

台北地方法院根據調查局鑑定母親的筆跡,確定遺囑是母親親簽,並無任何增減或塗改,確認遺囑有效,該遺囑中記載「本人所有不動產、動產、財物,均由次子、參子等二人繼承」、「長子喪失繼承權,因其大逆不孝」,法官根據對話紀錄與匯款紀錄,發現該男子至少有七年的時間沒有探視或聯絡母親,造成母親晚年終日懸心,因此判決該男子喪失繼承權,可上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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