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為了鼓勵年輕人支持本土藝文產業,於是發行成年禮金,又稱「文化幣」供青少年使用。不過,近期頻傳出點數濫用的情形,不僅有人將其拿去購買相機「拍立得」,還出現使用文化幣去穿耳洞、密室逃脫,甚至掀起轉賣的不良風氣。因此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出現了「取消文化幣政策」的連署,希望能藉此讓文化部審視發放文化幣這項政策的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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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文化部再次針對16歲至22歲的青年,每人發放1200點文化成年禮金「文化幣」,希望藉此復興本國藝文產業。而有網友在Dcard上發表了連署聲明,原PO表示自己也是有領到文化幣的受益人之一,不可否認有人會將此用於學習、提升文藝素養,但從去年就一直出現「文化幣亂象」,而納稅人有權監督稅收用途,因此提出廢除文化幣的6大點。
第一點為「文化需求不等同於文化消費」,原PO表示文化幣幫助了很多有需要的學子,同時反映出照顧好弱勢學生才是首要任務。第二點為「年齡層政策設定」,明明是同屆,結果9-12月的人領不到文化幣。第三點是「振興文化之實效」,多數人將文化幣用於買自己所喜愛的專輯,對於文化提昇並無實質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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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友對連署活動持正反意見,部分網友透露開始有文化幣後, 獨立書店才稍微有回到十幾年前熱鬧的樣子,「用文化幣確實對台灣不少文藝文創工作者是一劑強心針」、「參考書真的一本比一本還要貴,還好有文化幣可以讓我不用縮衣節食」、「希望政府可以弄好所有的配套措施再實施政策,把懲罰方法、使用方法、使用條件都跟民眾好好的宣揚,也跟店家配合叮囑再上路,不然真的搞出很多烏龍」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