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規定中小學不能「公開呈現」學生的校排名、班排名,避免分分計較。台南市復興國中在獎狀上呈現排名,並強調是發給個人而非公布,被教育團體認為是遊走法令的灰色地帶。
依據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(以下簡稱評量準則)」第10條第2項規定:「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。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。」全國教師產業總工會(全教產)今天發布新聞稿,指台南市立復興國中無視規定,將學生的全校排名印在獎狀上,「已經明顯踩紅線。」
對此,復興國中校長陳文財澄清,校方未公布學校排名,僅發給個人獎狀,但造成外界疑慮,會再重新檢視作法。
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今天稍晚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,校方明顯是「避重就輕」,在獎狀上寫出校排名,就已有公布的味道。學生拿到獎狀,別人也會看到,復興國中的說法就是在玩文字遊戲。
林碩杰表示,許多學校都遵守法令,堅持不公布學生的校排名、班排名,如果復興國中的作法是可以的,其他學校也會被要求照辦,否則就要面對家長的質疑和壓力。
台南市教師會理事長陳葦芸表示,過去中小學都直接把全校排名狀況,從第1名到第100名,全都貼在公布欄,但現在已有明文規定不行,「就我所知學校已經不敢這麼做。」
然而,面對家長端的壓力,陳葦芸說,如果學生、家長自己想知道,個別向學校詢問並獲知校排名、班排名,這樣是否有違法,就須進一步深究。復興國中的獎狀也是頒給個人,而非公告,其中有模糊空間,這次事件應是家長將孩子的獎狀貼在社群中,才引發爭議。希望教育主管機關再清楚界定相關規範。
一名不願具名的新北市國中教師表示,「評量準則」的精神是要避免學生的比較心理,為了1分、2分或1、2個名次斤斤計較,理應不能用任何方式揭示排名。現在學校只能公布大致的分布情形,達到「模糊化」學科成績的效果,但對家長來說,投資了那麼多在孩子的教育上,就是想知道具體成果,就像運動比賽也是分秒必較,從第1名到最後1名,沒有模糊的空間。
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則認為,成績要公布到什麼程度,要區分狀況,並非一概而論。奧運田徑比賽當然要分秒必較;國際性、全國性的競賽,也理當要爭取排名;甚至是升學考試,要不要公布細的分數,也有可討論的空間;然而若只是在小團體中,例如單一學校和單一班級,恐怕就沒必要公布到那麼細緻。
王瀚陽表示,公布校排、班排的壞處,是會讓學生把精力放在猜忌彼此的分數,而非把眼光放在提升自我、爭取更大的榮譽。且學生努力了,但名次一直輸給同學,也易產生放棄的想法。
王瀚陽說,家長、學生難免會好奇排名,學校就算不「公布」,而是用獎狀或其他方式單獨告知,現在社群軟體那麼發達,還是難保不讓其他人知道。站在教育的立場,還是不希望有像復興國中的作法發生。
對於復興國中在個別發給學生的獎狀上揭示校排名,是否有違反「評量準則」,中央社記者詢問教育部,截至今天晚間7時,尚未獲得明確答覆。教育部僅強調,已請台南市政府教育局立即查明情形,如有違規,應依相關規定考核,並督導學校立即改善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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