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頻傳不肖人士藉由各式金融詐騙手法,使民眾誤入詐騙陷阱,金管會示警,民眾應注意金融詐騙風險,妥善保管自己的存摺、印鑑及密碼等,切勿隨意將銀行帳戶交付他人使用(賣存摺)。依據法規規定,「賣簿」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100萬以下罰金;如果無正當理由「買簿」,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或併科3000萬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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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騙事件頻傳,金管會為此設置金融防詐騙宣導專區,提供常見金融詐騙案例、如何防範及處理等資訊,並持續更新相關資訊,讓民眾可以取得金融防詐騙相關訊息,提升民眾識別金融詐騙的能力。
金管會提醒,投資應透過合法金融機構,金管會網站可查詢合法金融機構名單、聯絡電話及其網址,民眾勿輕易相信來歷不明的社群網站、通訊軟體訊息、電子郵件及簡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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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洗錢防制法》規定,若有對價期約把個人帳戶賣出,提供人頭帳戶,也就是賣簿罪,分為3種情境,包括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之、交付或提供3個以上帳戶或帳號、被行政裁處告誡後5年內再犯,可處3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併科100萬以下罰金。至於買簿罪,也就是收集他人帳戶使用者,刑責更嚴重,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3000萬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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