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勞保破產的議題使許多人對勞保產生了不信任感。然而,除了擔心破產外,勞工們也應關注自身的權益保障。一個實際案例顯示,有一名勞工突然離職,但距離符合領取退休金的年限還差一年。然而,在意外身故後,他的家屬卻無法領取勞保年金,因為他未達到請領的資格。專家建議,在還未達到請領資格之前不應中斷勞保的繳納,即使失業也應繼續加入職業工會,以免發生無法請領的情況。

然而,由於對勞保規則不夠清楚,許多人可能因此失去了自己的權益。勞保參與年資的達到和請領資格的獲得,對於能否領取退休金至關重要。
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:「全世界各國的社會保險,都是有強調一個基本的共同原則,就是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,基本義務就是你要繳保費,而那個保費要繳到符合法律規定的年限,這樣你的保險年資才能夠達到,符合法定義務,所以如果你的保費的繳交的那個年限時間,沒有達到法定規定的那個年份,這個老實說依照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,就沒有辦法去請領給付,只差一點點的時間沒有辦法符合,那這個還是必須要只能夠透過修法,看有沒有什麼特殊的補救辦法。 」

勞工在選擇是否參加勞保、是否中斷勞保繳納時,需要注意請領資格的要求。如果沒有達到請領的門檻,一旦發生突發意外,之前所繳納的勞保年金,將無法領取。為了確保領取資格,一方面需要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,且年滿55歲退職,或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,另一方面則需要保持繳納,不要中斷勞保。
專家建議,如果在達到請領資格之前失業,勞工可以選擇加入國民年金保險或職業工會,以繼續保障自己的權益。然而,選擇不同將影響給付金額。國保可請領喪葬給付5個月,再續保時可申請30個月的遺屬津貼和5個月的喪葬津貼,但金額與勞保略有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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