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民眾分享,晚上時看到肉攤上有一隻野貓正在啃生豬肉,引起不少民眾討論,其他市場的攤販則說,通常是早市,因為屠宰業者半夜就把肉送到攤位,但當時攤販還沒上班,沒人顧才有這種狀況,而依照食安法,要是沒妥善處理肉品,限期沒改善,最高將開罰2億。
民眾:「有啊,很恐怖,不衛生吧。」
民眾:「不管煮什麼東西,很多東西我都會先燙過再弄,包括蔬菜我也會這樣子。」
非當事市場攤販:「(影片中)那個攤位是一半而已,半隻,半隻送來沒有顧,有的還有老鼠咧。」
其他市場肉攤和我們說,在他們的市場沒有這種狀況,也有大哥和我們說明,會有野貓、老鼠來吃生肉的攤販,通常是早市,屠宰業者在半夜,3、4點就把宰殺後的豬肉送到攤販,但這時攤商還沒上班,現場沒人顧,才會被野貓、老鼠吃「全豬餐」。
非當事市場攤販:「我們就直接到那邊去採購,(批發商)他們就現場殺,殺像這樣一半,一頭而已。」
以他的攤販來說,都是當天營業前自己到批發商去批貨載送,因此不會有顧不到的狀況。
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:「食物已經被貓或狗吃過,就直接丟掉不要吃,就算你高溫也許可以把一些微生物殺死掉,可是你汙染到一些肉、食物,在廚房做烹飪當中,也會造成其他食物交叉污染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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