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昨(21)日宣布,行政院核定去年中油、台電、台糖、台水等4家國營事業工作考成均為甲等,依規定可領到2個月考核獎金,再加上先前通過的績效獎金2.4個月,等於4家國營事業員工年終獎金可領滿4.4個月。不過,近期國內頻頻停電,缺電議題續燒,台電也連年虧損,員工年終卻可領好領滿,掀起質疑聲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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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營事業年終獎金由「績效獎金」與「考核獎金」組成,前者依公司盈餘計算,每人最高2.4個月;後者則屬個人考績,最高2個月。
然而,去年台電及中油都分別虧損超過2000億元,儘管台電調漲電價,過去一年仍大虧2675億元,中油則因國際燃料價格大漲,虧損達2997億元。加上台電去年發生303停電事件,造成全台549萬戶沒電可用,且經過約12小時才完全復電,調查發現肇因是人為疏失,情節重大,最終員工仍可領到豐厚的年終,引起外界質疑。
對此,經濟部表示,4家國營事業的工作考成等第,是依據業務、財務、生產、企畫、人力資源、環保工安及其他等7大面向做綜合考評。雖然台電和中油去年仍虧損,但經專家學者組成「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」,認定上述原因無關公司實際經營績效,不應影響2家公司工作考成相關財務指標評分。
至於台電曾發生303停電事件,經濟部說明,該部已在該公司「提高供電可靠度」、「發電機組可用率」、「電力供應穩定策略」及「顧客滿意度」等指標加重扣分。
儘管如此,台電工作考成仍列甲等?經濟部則解釋,台電全年配合政府推動多項績效,包括動員近500人參與「屏鵝公路纜線141公里地下化」、積極發展綠色再生能源、台南鹽田光電儲能系統等,經綜合考量仍給予台電甲等獎勵。
經濟部指出,國營事業年度工作考成列甲等,全公司依規定可核發總額2個月考核獎金,但個別員工按所屬單位、個人表現不同,最終領到獎金也不同;考績不好的員工可能完全沒有獎金,有25%員工會因個人考績乙等,領到的考核獎金在1.5個月以下;另針對與停電等重大事件有關人員及主管的獎金,也會有不同程度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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